• 溧阳市镇村布局规划(2020版)批后公布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1-01-17  /  浏览:45107 次  /  

公告说明

《溧阳市镇村布局规划(2020版) 》已于2020年12月22日经溧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溧政复(2020) 219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





规划说明

一、规划范围

溧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9个镇和3个涉农街道,即戴埠镇、天目湖镇、上兴镇、竹箦镇、埭头镇、上黄镇、南渡镇、别桥镇、社渚镇、溧城街道、昆仑街道和古县街道,共171个行政村(涉农社区)

二、发展目标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围绕到2035年城乡空间布局全面优化的目标,合理确定进城、入镇、留乡的人口比例和分布。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优先引导鼓励农民进城入镇,促进小城镇多元特色化发展,合理明确乡村发展的空间载体。合理预测人口规模,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具体要求。衔接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三、村庄分类标准

本规划依据《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 (试行2019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现行镇村布局规划实施评估,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城镇现状建成区以外的所有自然村划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五大类。

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为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重点村和其它仍将存续的规划发展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特色保护类村庄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城郊融合类村庄为城市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搬迁撤并类村庄为因避灾避险、脱贫攻坚、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和城镇规划建设等需要搬迁撤并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其它一般村庄为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村庄分类首先明确上述四类看得清、能确定发展方向的村庄。

四、村庄规划布局

规划后,集聚提升类村庄390个、特色保护类村庄188个、城郊融合类村庄31个,搬迁撤并类村庄848个,其它一般村庄1037个。





附:村庄布局规划图

信息来源溧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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