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6月1日起申请存量房转移及抵押登记申请时,统一收取《一窗受理合并登记申请表》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5-21 / 浏览:2567 次 /
- 2020-05-21 更新 投诉举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与3550改革部署要求。针对需要到商业银行办理融资的存量房转移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应将转移、抵押一并申请,提交一份申请书。
我中心已于2019年1月启用《一窗受理合并登记申请表》,为精减申请材料,现明确从2020年6月1日起申请存量房转移及抵押登记申请时,统一收取《一窗受理合并登记申请表》,不再收取分开的申请表,请各申请人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一窗受理合并登记申请表;
一窗受理申请表正面
一窗受理申请表背面(询问笔录)
溧阳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