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溧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区工业企业搬迁的意见》(溧政发【2012】36号)的相关规定,需对溧阳市清安片区地块上的企业房屋进行征收评估,现将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以241省道为界分东西二个区域,东片区东至湾溪河、南至西后街延伸及清泓路北延伸两侧、西至241省道、北至南河;西片区东至241省道、南至平陵西路、西至泓盛路、北至南河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
2.房屋面积:共需征收企业房屋24户,房屋建筑面积约11.4万㎡,土地面积约352亩。
二、报名条件
三级以上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且符合资质条件的估价机构可于2017年10月27日前,到溧阳市昆仑街道企业征收项目部办理报名手续,并将资质原件等材料提交核验。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溧阳市昆仑街道企业征收项目部电话0519-87883837
联系人:葛勇杰
特此通知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
溧阳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