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燃气办严格履行职责,落实措施,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全市9家燃气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安全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二是大力开展季度和专项安全检查。共开展季度安全检查3次,发现安全隐患46起。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1次,发现安全隐患15处;开展全市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1次,对全市所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的燃气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等进行抽查,共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隐患32处,开具整改通知4份;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共检查餐饮场所近50家,发现安全隐患40余处。三是依法加强处置。全年联合公安等部门对瓶装液化气市场进行了9次检查,查处非法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案件7起,涉及钢瓶80只。查处个人非法充装7次,涉及7人,按规定,扣留32只液化气瓶。四是抓细抓长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咨询活动2场, 6月份组织溧阳市安顺燃气有限公司和溧阳市福林燃气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千余份。10月在平陵广场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普及了市民的燃气安全知识。组织从业人员及燃气经营单位参加省燃气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3次,增强了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及燃气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整个行业安全保障夯实基础。(市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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