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溧阳分中心获悉,我市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结息转存工作已完成。本次结息的年度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共为8.1万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结息2491.87万元,人均结息307元,已如数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个人账户。
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结息金额同比上年减少815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国家利率调整影响。自去年7月1日至今,央行连续四次下调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本次结息,于去年7月1日(包括当日)至今年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年利率0.35%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去年7月1日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则按照1.6%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其个人账户之日起即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度结转的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且利息收入免交个人所得税。(沈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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